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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印发关于加强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审联〔2010〕11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审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印发
关于废止《印发关于加强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下载).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