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审计机关中
开展法制廉政文化书画比赛活动的通知
根据《市级机关“深化‘法律进机关’推进法制天津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和庆祝审计机关成立30周年工作安排,市审计局拟在全市审计机关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制、廉政文化书画比赛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成效,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筑牢审计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开展法制、廉政文化书画比赛活动,充分展现我市审计机关30年来的奋斗历程及审计机关法制、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果,展示审计人的风采,促进我市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
自2013年7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10月中旬结束。
三、参加范围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紧扣回眸审计30年及法制、廉政文化建设的主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格调健康、积极向上,以反映审计工作情况、讴歌审计事业为佳,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二)参赛作品的形式为书法、绘画、篆刻、摄影等。具体要求为:
1.书法(含硬笔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以竖式为宜,规格不超过4尺。篆刻不少于四方。草书、篆书、篆刻须附释文。
2.绘画。规格不超过4尺为宜,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等均可。
3.摄影。作者提供7寸照片和底片(数码照片请提供电子文件),作品背面右下角务必用铅笔写清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
(三)报送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审计机关人员本人作品。
(四)参赛作品入选展出后不退稿。
五、活动组织领导
本次书画比赛活动由市审计局机关党办(工会)、法规处、驻局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天津市审计机关法制、廉政文化书画比赛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活动。市审计局局长刘健任组长。副局长张永革、王润生、项文卫,总审计师谢津秋,纪检组长白山,副局长卢博,副巡视员苗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由机关党办(工会)、法规处、驻局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筹备、参赛作品送选汇总、筛选、组织参赛作品展出及评选等组织联系工作。
为了确保本次书画比赛活动的公平公正,参赛作品的评选工作将由天津市文联等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承担。
为保证活动的有序进行,请市审计局各部门、审计科研培训中心、各区县审计局明确一位主管领导和一位具体工作联系人,报活动办公室。
六、活动主要内容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15日—8月20日)。7月中旬,由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市审计局各部门、审计科研培训中心及各区县审计局负责同志会议,安排做好书画比赛活动的具体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参加书画比赛活动。请各部门、单位协助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完成参赛作品报送前的初选工作。
各区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征稿并选送(不接受个人投稿),其中每单位至少选送书法作品4件,绘画作品2件,摄影作品6件,书法、绘画作品需装裱后报送。每单位报送时需附候选作品报送单。
(二)参赛作品送选及布展阶段(8月21日—9月30日)。以市审计局各部门及各区县审计局为单位,按照书画比赛活动安排的要求报送参赛作品。由活动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分类汇总登记、参展作品筛选等工作。经活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参展作品。参赛作品布展的展牌设计、制作等相关具体工作,由活动办公室联系广告公司具体承办。书画作品展出地点暂定在市局机关一楼大厅。
(三)参赛作品展出及评选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书画比赛作品展拟于10月初举行,计划展出时间为两周。届时,审计科研培训中心以及各区县审计局人员均可参观展出作品。
活动办公室将委托天津市文联等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按照作品的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获奖名额将视作品报送参赛的数量确定。
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三名,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广泛参与、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展出结束后,活动办公室将向各单位通报参赛作品(单位)获奖情况,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本次书画比赛活动结束后,获奖和参展作品将入选由活动办公室组织编辑的《天津市审计机关法制、廉政文化书画比赛作品集》(电子光碟)。
附件:1. 天津市审计机关法制、廉政文化书画比赛候选作品报送单
2.廉政萃语
3.法制名言警句
201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