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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天津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2-12-07 15:36 sm.jpg big.jpg dy.jpg

12月1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张健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了《天津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审计整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2021年审计整改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机关将党的领导体现到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持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显著,审计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彰显。

与历年相比,《2021年整改报告》呈现以下亮点:一是党的领导更加有力。牢牢把握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委审计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将党的领导体现到审计整改工作全过程。二是工作闭环更加健全。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构建党委审计委员会统筹领导、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主管部门组织推动、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的协同联动工作体系。三是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全口径、全周期规范审计整改,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四是监督合力更加有效。着眼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持续健全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联动、成果共享等机制,共同推进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一年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形成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机制、追责问责工作闭环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细化措施,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在统筹部署、整体推进上下功夫、见成效。市审计局落实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制度,对审计整改事项逐项分解、持续跟踪、严格督办;密切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以及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贯通协同,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聚焦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案件查办和成果运用,不断完善监督流程,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天津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问题453个,截至2022年10月底,389个立行立改问题中,38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占比98.2%;50个分阶段整改问题中,39个问题已提前整改到位,9个问题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占比96%;14个持续整改问题中,6个问题已提前整改到位,6个问题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占比85.71%。有关区、部门和单位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18项,约谈问责处理202人次。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聚焦政治责任,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政治担当。聚焦整改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各级整改责任,督促相关单位深挖问题成因,完善内控体系,推动源头治理,防止屡审屡犯,促进标本兼治。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真改实改、应改尽改、清仓见底。聚焦治理责任,深化协同贯通。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工作大局,突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密切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协作贯通,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构建共同治理工作格局,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屏障。

文件链接:天津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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