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天津市审计局减轻基层负担为基层服务的具体措施(第一批)》解读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19-06-25 00:00
《天津市审计局减轻基层负担为基层服务的
具体措施(第一批)》解读
日前,天津市审计局印发了《天津市审计局减轻基层负担为基层服务的具体措施(第一批)》(以下简称《减负措施》)。天津市审计局从局党组带头加强为基层服务等5个方面研究制定了38条减轻基层负担的措施具休,切实将“基层减负年”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减负措施》出台背景
2019年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4月11日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局党组按照市委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基层减负年”为契机,以“服务审计一线”为抓手,结合审计工作职能和新机构磨合运行,通过自查、互提、会商等多种形式,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开展梳理排查,就减轻审计一线、各区审计局、内审机构和被审计单位负担,对号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二、《减负措施》涉及各区审计局的内容
1.组织召开各区审计局、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需经局主要领导同志批准。未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各部门、直属单位不得直接向各区审计局部署工作任务。
2.取消对各区审计局的工作考核。积极深入区审计局开展指导服务。对全市统一安排的审计工作,及时进行情况通报。既有利于减轻区审计局考核负担,又有利于互学互鉴。
3.取消对各区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审批。各区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调整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及时向各区审计局反馈审计署及市局审计项目计划情况。既有利于减轻区审计局项目报批负担,又有利于避免由于项目安排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叉重复审计。
4.结合审计项目资源需求,积极为审计组科学合理调配审计资源,确保各审计项目提高效率和效果。市审计局自行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各区审计局抽调人员,避免区级审计项目受到影响,有利于减轻区审计局工作压力。
三、《减负措施》涉及被审计单位的内容
日常疑点推送中结合审计项目,加大工作细致性,进一步提高审计模型的精准度。对同一被审计单位的不同核查事项采取集中推送方式,避免多次派员核查。目的都是为了减少在被审计单位现场工作时间,从而降低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负担。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重点对审计一线和被审计单位减负,推出第二批减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