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关于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16:23

关于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1129日在天津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天津市审计局局长 马珊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对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涉及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社会保障审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6个方面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同时,对上一年度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市委领导下,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精准聚焦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在推动督促整改中的职责定位,针“屡审屡犯”、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整改不彻底问题适时“杀回马枪”,持续跟踪推进整改取得成效。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监督功能,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密切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以及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协作贯通,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合力,推动有关区、部门和单位细化措施、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整改的转变,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553个问题,截至202110月底,有关区、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追缴资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完成整改511个,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45项,约谈问责处理86人次,问题整改完成率92%42个问题核实处置需多方合力解决,以及历史遗留情况复杂等正在整改过程中,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加大整改推进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对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晚于规定时间下达问题,已督促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储备,及时提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分配意见。对未直接下达各区的资金8.3亿元已通过转移支付拨付至相关区。二是市发展改革委等4个部门已完成10个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审核或撤项工作,涉及金额1595万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的12个项目正在组织验收,涉及金额3227万元。三是市财政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修订完善了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对林业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宁河区、蓟州区已将2809万元沉淀资金支付有关部门。四是市生态环境局正对污染防治类中央专项资金1608万元组织项目申报,将按原用途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技改中央补助资金604万元,市发展改革委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用于安排明年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2.关于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一是水产研究所等5个单位已将结余资金8.2亿元全部上缴国库。二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1个单位明确今后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三是静海区法院等19个单位已清退并上缴财政超发津贴补贴268万元。四是市农科院等12个单位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五是市作协等9个单位已将完工项目34.9亿元估值入账,市体育局和海河传媒中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正进行项目财务决算。市档案馆等8个单位312万元资产已入账管理。六是滨海教育矫治所等15个单位已完成往来款项5783万元的清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委下属单位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正在梳理108万元往来款相关资料;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已对22万元往来款进行核实,待财政部门批复后做好账务处理。七是市女子监狱等24个单位已对未按规定管理使用的生育津贴825万元进行账务处理。八是武清区法院等4个单位已完成租车审批手续或不再续租手续。

3.关于部分区财政收支审计问题。一是津南区、红桥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将结余结转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或上缴区级国库;南开区等6个区将超过两年的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和当年执行率不足30%的项目资金7.7亿元,用于支付项目资金或收回上缴国库。二是南开区已制定清理消化支出挂账2.7亿元的整改计划。三是津南区和西青区已向区属单位收回出借资金26.96亿元,南开区按计划陆续收回1.86亿元。四是和平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积极化解3亿元企业债务。五是红桥区等3个区已将非税收入4598万元全部上缴区级国库。六是西青区等3个区已将企业投资381.2亿元记入股权投资;河东区、南开区、和平区已对59亿元房产进行账务处理。七是津南区已收回出租国有资产租金35万元,启动司法程序对其余租金进行追收;南开区制定整改计划,相关租金317万元待预算安排后再行收取。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问题。一是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等4个单位已全部退还违规收费265万元。二是泰达控股等5个单位已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3890万元登记台账并全部清退或支付。三是滨海新区等15个区全民健身设施采购已与受赠单位、中标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和平区等5个区部分全民健身设施均已安装完成。四是北辰区等6个区已将助餐补贴发放至助餐机构,西青区和东丽区相关社区已与助餐机构重新签订服务协议。五是东丽区等13个区已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333万元全部拨付至相关单位。

5.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审计问题。坚“边审边防、边审边改、边审边建”,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6.关于新增财政资金跟踪审计问题。一是武清区等10个区已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5亿元全部收回,并按规定调整使用。二是蓟州区已将未及时分配或拨付新增财政资金6.5亿元下达预算指标。三是宝坻区等14个区已收回违规资金1.7亿元,经批准调整使用。四是宁河区等7个区已通过完善系统设置,保证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数据一致。五是东丽区已收回替换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17万元,重新安排使用。

(三)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7.关于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审计问题。

甘肃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庆城县、宁县已将“折股量化”资金1602万元记入村级账目。二是宁县已将未计入固定资产的标准化村级卫生室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160万元。三是庆城县已将帮扶资金855万元直接拨付项目使用单位或受益人。四是灵台县已将7个帮扶项目补充录入扶贫项目库,涉及金额300万元。五是合水县已将拨付迟缓的13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拨付使用。

河北承德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围场县已将未计入固定资产的标准化村级卫生室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453万元。二是围场县已完成卫生院和马铃薯储藏窖2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三是平泉市已组织完成垃圾焚烧站的环保设施配套项目验收。

8.关于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问题。一是三地交通运输部门在新修订的2021年工作规程中,明确了“联席会每年一次”的工作要求。二是京滨、京唐高铁各有3个征拆难点堵点已全部拆除。三是天津港已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全覆盖,岸电使用率达到100%。四是市智能交通运行检测中心已与市道路运输局实现运政数据的自动对接。

9.关于市级单位信息系统审计问题。一是市规划资源局等10个单位已启动18个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3个系统已经停用。二是出版传媒集团等6个单位已制定应急预案、签署保密承诺、建立网络安全制度。三是北方演艺集团等2个单位已按规定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四是泰达国际集团等2个单位已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等级保护测评。五是能源集团等2个单位已与用户签署5个信息系统保密协议。六是市农业农村委已完成2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系统风险测评。

(四)社会保障审计整改情况

10.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问题。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已出台奖补办法,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中央补助资金10亿元已下达至各区。二是东丽区已起草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确保棚改专项资金8.9亿元专款专用。三是蓟州区已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04万元全部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滨海新区已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351万元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四是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东丽区已责成区住房建设委加强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审批程序,并对涉及部门进行约谈处理;蓟州区责令违法单位作出深刻检查,递交招投标守法承诺,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约谈提醒;滨海新区印发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工程变更预审、变更审核的相关流程。五是对大寺新家园BG地块公租房空置率偏高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大配租力度,协调优化大寺新家园公交线路,研究修订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区住房建设委组织提出房屋配租计划并制定配租方案,完成房屋配租目标。六是蓟州区已按结算金额拨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款1072万元;东丽区与施工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分三年付清工程款1944万元。七是蓟州区已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预算,2020年度绩效管理指标已完成。八是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追回重复发放的9万元补贴。

1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问题。一是对我市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不一致,将冬季取暖补贴等统筹外项目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问题,市人社局已对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下发的信息系统待遇项目指标,开展多轮待遇项目对应工作;对依据地方规定调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下限问题,市人社局已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方案上报相关国家部委,待批复后组织实施;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界定不符合国家政策问题,我市正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启动时,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调整工作纳入整体过渡方案。二是市社保中心已将78家不符合减免条件单位社会保险费1849万元全部收回,6家符合条件单位未减免的社会保险费66万元已全部退款。三是市人社局已对102人跨省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核实整改。四是市医保中心、相关区医保局已全部收回重复报销异地就医票据资金38万元。五是市保中心已追回139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56万元。六是市医保局所属市药品采购中心已督促宝坻区人民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纠正违规线下采购药品9243万元行为。七是静海区人社局与静海社保分中心建立对接机制,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严格把控退休转移和退休审核管理,并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警示谈话,对2家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整改情况

12.关于全市土地出让情况审计问题。一是蓟州区等7个区或单位已对432个无计划、超计划收储土地项目进行核实清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土地收储行为。二是滨海新区和西青区调整资金用途,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22.7亿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及补偿款,静海区和蓟州区已归还部分债券资金22.36亿元。三是宝坻区等9个区或单位已对未实行土地整理成本预决算审核制度的问题地块进行核查。四是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和东丽区等5个区落实土地储备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土地评估工作,合理确定收购价格。五是西青区等6个区或单位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开展调查认定工作,24宗闲置土地已处置到位,8宗地正在调查认定,4宗地按照处置方案正在处置,1宗地涉及法院查封。六是津南区等10个区和单位核实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及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提高拆除、没收、罚款的实际执行率。

13.关于绿色生态屏障建设项目审计问题。一是西青区等5个区已出台生态屏障项目区级规划。二是津南区等3个区采取了约谈主要负责人、补办初步设计批复手续、承诺加强项目前期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三是滨海新区、宁河区已对2个违反规划管控、超范围实施的项目进行了调整。四是滨海新区对保税区绿屏项目未实施的部分高速围栏工程进行了调整,不再实施。五是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管控不严等问题,已聘请相关机构审核结算资金;对整修工程中出现的闸涵混凝土开裂等问题,区政府对街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14.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题。一是对部分耕地、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等被违规占用问题,西青区243处问题已整改32处,津南区340处问题已整改91处。二是对部分河道水质考核不达标问题,西青区修订完善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加强巡查及保洁力度,目前独流减河万家码头国考断面水质已达类;津南区对水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在线监控和智能化监管,严格地表水环境考核,加强地表水断面监测。三是西青区已明确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指标通报制度,执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津南区统筹协调全区禁烧工作,强化考核问责监管履职。四是西青区水务局已协调可研原编制单位,在可研报告中补充2项重点水利工程代建制相关内容并备案管理,对建设管理费超标45万元问题已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将超出国家规定标准部分予以核减。

(六)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15.关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一是中环集团所属公司已重新核定绩效年薪,将多领取的年薪差额全部退回。二是泰达控股等5户企业已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清算、诉讼等措施降低投资损失风险。三是中环集团等5户企业已通过修订完善相关规定、规范反担保资产抵押手续等纠正违规使用资金、违规担保行为,涉及金额201.2亿元。四是能源集团48项改燃工程均已完成工程结算,涉及金额70亿元,107座锅炉房已确定财务决算值。泰达集团已注销停产停业的6家子公司,并停止援外培训项目。

16.关于地方金融机构审计问题。一是天津银行对2家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完成再贷款偿还手续,涉及金额1141万元。二是天津银行对5.1亿元贷款的抵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借款人问题,修订相关制度,明确质押物的评估费用遵“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三是天津农商银行已结清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8笔贷款1740万元。

17.关于文化企业审计问题。一是北方演艺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对收支不实问题进行账务调整,涉及金额8011万元。二是出版传媒集团和北方演艺集团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资产处置、领导人薪酬等内控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账务调整、上缴结余资金、退还超标费用。三是北方演艺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已完成554万元税金缴纳工作。

(七)上一年度未整改问题跟踪检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上一年度未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1个涉及滨海新区3宗土地闲置的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三、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大部分问题得到纠正,一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加大整改力度。

(一)坚持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担当,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加强问题整改,注重举一反三,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深入分析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之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我市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提升审计建议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严格实“对账销号”。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对于推动审计整改的督促作用。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深化对本领域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措施和建议。

(三)加强监督部门协作配合。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密切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以及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协作贯通,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合力。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督察,推动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加大对典型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力震慑。研究规范审计整改约谈程序,提出约谈意见建议,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抢抓机遇,改革创新,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做出应有贡献。


相关文档: 【图解】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图解
【解读】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