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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1-12-16 16:45 sm.jpg big.jpg dy.jpg

一、市审计局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审计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与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把健全巩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围绕进一步健全巩固我市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结合去年底我市印发的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精准发力,研究形成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突出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

一是切实履行审计机关跟踪检查责任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分类施策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严格实行对账销号”。对重点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适时杀回马枪,解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整改不彻底问题。

二是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有关主管部门既要完成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也要举一反三,从改革的视角和完善体制机制层面,深挖问题原因,做好标本兼治

三是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提出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对落实审计整改的督促作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审计整改工作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成效?

有关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措施、举一反三、健全机制,通过边审边改、立审立改,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整改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整改的转变。市审计局紧扣中央和市委关注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从审计整改情况看,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2020审计报告》共指出553项问题,截至202110月底,有关区、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追缴资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完成整改511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2%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资金管理及环境治理等方面,研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45项,约谈问责处理86人次

三、市审计局在形成整体监督合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审计局围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密切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以及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协作贯通,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合力。

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前会商、查办中沟通、查核后反馈的联动机制,改进细化会商流程,着力提升移送线索质量。

二是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将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对于发现的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移交相应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进行整改“回头看”并向巡视巡察机构反馈整改情况。

三是加强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作。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审议审计整改报告、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制度。主动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整改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加大力度督促需要多方协同解决的问题整改,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应改尽改、按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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