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5-02-21 10:27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案例报告行政机关:天津市审计局
当事人:承担我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的相关部门
一、案例名称
案件名称: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基本案由: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对我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案件分类:行政检查
二、简要案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政策落实,市审计局对我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揭示了某防渗工程严重质量问题和部分防潮排涝工程难以发挥效益等一系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契机,“治已病、防未病”,通过开展全市排查、健全管理制度、解决堵点难题,着力消除安全隐患,为我市迎战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起到积极作用,实现审计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法律适用
1.《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15号)“三、保障措施(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本行动计划由市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实施,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推动,制定具体分工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统筹调度、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
2.《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第十三条“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四、决定结果
1.建议继续紧盯工程任务,做好与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中远期规划的有效衔接,逐步建设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2.建议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工程组织管理,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工程管理绩效,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增强防灾减灾工程抵御灾害侵袭的能力。
3.建议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继续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加大防灾减灾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五、说明理由
(一)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本案例采用的证据,先由取证人对事实确认、问题定性、法规引用进行初步判定,经审计组长审核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签字确认。本案例证据均为书面证据,并且均附有相关方盖章确认的佐证材料。
(二)对依据选择理由的说明。审计过程中,先由负责具体事项的审计人员对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等进行初步判定,再由审计组长、业务部门、审理部门审核复核,并经过业务会审议确定。
(三)对决定裁量理由的说明。本案例涉及的财政财务资金管理类问题的裁量,均按照相关财政财务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经审核复核审理,符合相关裁量要求。
六、典型意义
(一)聚焦“国之大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谋划审计项目,把审计置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任务的大局中去考虑,以实际行动体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审计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审计过程中坚持人民立场,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审计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践行科技强审。着力提高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水平,不断扩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真正让现代科技成为审计执法工作的“倍增器”,不断提升审计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
情况审计案例报告
行政机关:天津市审计局
当事人:××区委、区政府和××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一、案例名称
案件名称:××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
基本案由: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开展××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
案件分类:行政检查
二、简要案情
天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积极开展××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研究型审计线路,以会议决策、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资产管理及个人廉政情况为切入点,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职尽责以及地区发展存在的不足,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推动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法律适用
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5〕6号)“一、‘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总体要求’……(二)‘三重一大’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遵循决策程序任何单位、任何领导不得以个别商议替代会议讨论,不得以会签沟通、领导传阅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
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第六十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4.《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四、决定结果
1. 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应收尽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编制约束性;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 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加强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前期调研,避免项目盲目上马形成“半拉子”工程;严格依法履行建设程序,严控投资概算、建设标准、项目工期等要求,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按时落地。
3.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避免未登记入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增加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合理调配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4. 加强政府风险防控。根据地方偿债能力和建设需要,合理申请政府债券,确保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用途和进度使用债券资金,避免出现债券资金挪用、闲置等问题。
五、说明理由
(一)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审计证据基于对相关数据的关联分析、对发现疑点的现场核实以及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经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确认。
(二)对依据选择理由的说明。审计人员在准备阶段,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及所涉专业知识,准确把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定责的依据、类型和要素,并作为审计报告精准定责的有力抓手。
(三)对决定裁量理由的说明。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综合研判问题成因,科学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责任。
六、典型意义
(一)推动党和国家政策以及我市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区委、区政府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宏观调控政策等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立足经济监督职能,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及时校准纠偏,推动党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二)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牢牢把握区委书记、区长的职责定位和目标责任,以××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通过揭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盲目决策导致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激励和引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健全体制机制,促进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有效运用审计整改成果,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堵塞漏洞、综合施策,推动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积极有序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推动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
情况审计案例报告
行政机关:宝坻区审计局
当事人:××局和领导干部
一、案例名称
案件名称:××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
基本案由: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开展××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
案件分类:行政检查
二、简要案情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宝坻区审计局聚焦党中央对民生领域的决策部署,聚焦权力运行、责任落实的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局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服务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加强和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审计目标,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三、法律适用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三十条“收费单位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一)擅自制定收费标准的;……”的相关规定。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
四、决定结果
1.对涉嫌违反党纪法规问题移送区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通过严查不正之风彰显审计权威。
2.针对××局在自身层面无法推动解决的问题,审计组以《审计专报》形式报告区政府、区纪委监委,通过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压实部门责任。
3.要求××局规范补贴发放、优化监督管理模式、构建协调监督机制、提升项目运营效率,通过推动政策落实兜牢民生底线。
五、说明理由
(一)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从审查政策文件、财务资料入手,通过实地调查、数据对比等方式取证,由取证人初步判定问题事实、定性以及法规适用情况,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后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二)对依据选择理由的说明。由审计事项负责人通过法规库等平台检索有关政策法规,初步判定法规适用性,再由业务部门、综合部门审核复核,经过业务会审议确定。
六、典型意义
(一)优化政策指引和技术支撑。广泛收集民生领域政策,建立“政策库”,精准划分出补贴类、工程类政策范围,创新“数据分析+补贴类政策落实”、“现场核查+工程类项目落实”审计模式,通过拓展审计思路,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构建起民生审计政策化、数据化大格局。
(二)深化审计研究和改革思维。树立研究型审计思维,从政治、政策出发,厘清项目、资金脉络,围绕政策措施制定、传导、落地和实施效果情况等开展监督。审前,以找准找实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审中,深入分析现有管理模式风险、政策背离点或矛盾点出现的原因;审后,精准提出意见建议,着力推动民生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三)固化审计成果和整改结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党领导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上报,及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处理情况、审计项目整改成果和做法,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整改时效和整改质量,努力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审计案例报告
行政机关:天津市红桥区审计局
当事人:区属国有企业
一、案例名称
案件名称: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基本案由: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项目
案件分类:行政检查
二、简要案情
红桥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作为守护经济安全的重要抓手,在对项目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按照“政策研究、数据先行、聚焦核心、精准建议”的原则,对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紧扣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要求,围绕保障企业合规经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本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专报4份,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1项,均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揭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账务处理不合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4条,推动制定4项规章制度,审计成果有效打通国企审计堵点,助力筑牢国企风险“防范网”。
三、法律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4号)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及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第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六)资产转让、置换”。
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财政部 证监会 审计署 银监会 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财会〔2008〕7号)第五条“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四、决定结果
1.对区属国有企业原领导人员涉嫌违规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问题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过加大惩治力度,促进权利规范运行。
2.推动区财政局出台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管理,推动区国资委印发监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办法,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制定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度,并修订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针对区属国有企业自身无法完全解决的问题,从推动部门协同、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对问题归纳提炼,以《审计专报》形式及时上报区政府,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五、说明理由
(一)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本案例采用的证据,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得,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经审计组长审核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签字确认。本案例证据均为书面证据,并且均附有相关方盖章确认的佐证材料。
(二)对依据选择理由的说明。通过市审计局法规库、区政府政务OA收发文系统等平台,检索中央和市、区有关国企监管的政策法规,此案中依据的政策文件法规依据与被审计事项具有相关性、针对性和实操性,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规制,使审计结论具有说服力,为审计组发现问题、准确定性、提出处理意见提供依据。
六、典型意义
(一)组织方式破限,下好“一盘棋”,以统筹增能。解放思想,创新理念,跨科室统筹审计力量,创新审计方法,实现“双轮驱动”的同时促进“涡轮增压”。引入社会审计力量开展工作,推动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优势互补,确保审计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理念思路破冰,围绕“一条线”,用研究求质。坚持在研究中谋思路,从研究中破好题。从全面了解到抽丝剥茧,逐步聚焦重点领域,找准审计切入点,从“小切口”查问题,将发现的疑点作为“点”,再将研究作为“针”,将这些“点”贯通形成“一条线”。通过数据对比发现疑点,将问题查实并精准提出审计建议,推动标本兼治,确保审计报告有分量,有力度。
(三)审计整改破界,写好“一篇文”,以制度固基。聚焦服务决策,在夯实审计“落脚点”上求实效。通过总结提炼,深挖审计成果“附加值”,自觉提升监督站位,发挥典型问题案例定期通报机制作用,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帮助各单位自查自纠,共同写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积极探索构建问题风险揭示和预警机制,推动举一反三,督促建章立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案例报告
行政机关:河北区审计局
当事人:××国有企业和领导干部
一、案例名称
案件名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
基本案由: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项目
案件分类:行政检查
二、简要案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加大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力度,着力构建新型国企监督格局,河北区审计局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审计,围绕高质量服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落地、促进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尽责、全面助推国资国企做优做大做强目标,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将政治要求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创新审计方式,从摸准国企家底、揭示重点问题、防范重大风险等方面发力,帮助企业深化改革、深挖潜力、改进管理,切实发挥国企“经济体检”审计监督建设性作用。
三、法律适用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二、规范主体权责 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十三)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进入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党委(党组)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
3.《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中《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控,实行严格的概预算管理,切实做到及时备料,科学施工,保障资金,落实责任,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
四、决定结果
1.区国资委印发《区国资委关于做好监管企业2024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落实企业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经营风险管控的有效管理。
2.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明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
3.维护资产完整、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持续挖潜降本增效,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
五、说明理由
(一)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现场管理有关规定,采取检查、外部调查、重新计算、分析等方法,多方核查印证,取得审计证据,经审核后,交相关单位核实确认。
(二)对依据选择理由的说明。以审计查清的事实为基础,选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经由审计组长、业务部门、审理部门审核复核,并经过业务会审议确定。
六、典型意义
(一)把牢政治方向,提升深化国企改革质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及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审前研究,聚焦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贯彻落实国资委工作部署、国有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常态化“经济体检”。
(二)揭示隐患风险,彰显审计监督作用。坚持审计的专业性、独立性,突出审计重点,围绕“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理念,通过内部数据与外部数据、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等多渠道、多类型数据比对,打破数据壁垒,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综合分析,深入揭示管理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对于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三)突出系统治理,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要求,积极提出体制机制建设、防范风险隐患的建议,促进国企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落实局“四个一”工作要求,审计项目结束后开一次分析会、上一堂培训课、推动建立完善一套内审内控措施、送一套法规政策,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管理的工作闭环,审计促进完善规章制度17项,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确保政策部署落实见效,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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