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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12-15 16:58

天津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121在天津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

天津市审计局局长    马珊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意见,认真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整改要求和时限,形成整改闭环。同时,要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及时堵塞漏洞,特别是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

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督促检查,细化“清单式”管理和“挂销号”制度,持续跟踪推进问题整改。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协同联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各单位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以有力有效的整改措施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各有关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认领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天津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共指出问题361项,截至20209月底,有关区、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追缴资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完成问题整改332项,纠正问题资金12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8项,约谈问责处理129人次,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2%。因体制机制问题需统筹规划,补办手续或推进项目建设、历史遗留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等原因,其余29项正在整改过程中,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加大整改推进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问题。市财政局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亿元,明确在中央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后尽快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确保预算及时分解下达。4个单位7个项目1.6亿元资金执行进度缓慢问题,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已将项目资金2300万元拨付完毕,市委网信办已拨付项目资金3150万元,市人社局和市社险基金管理中心已拨付项目资金6941万元,财政已收回市委网信办和市人社局2120万元。市体育局等4个主管部门已据实编制绩效自评报告并重新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将收回的15辆报废车补贴13万元上缴国库。

2.关于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问题。市规划资源局等16个单位结存资金及收入4.4亿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37个单位采取上缴国库、调账等形式,规范使用生育津贴资金445万元。市农科院等34个单位已清理往来款项1.12亿元,部分资金上缴国库或调账处理,其余0.38亿元资金正在清理中。市教委等16个单位、市青年京剧团等10个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等资金管理,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和程序。

3.关于部分区财政收支问题。滨海新区财政局已调整账目,客观反映26个单位的36项对外投资9040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规范核算国债转贷资金5.5亿元。滨海新区本级已将61个完工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7.49亿元,完成40个项目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将29个完工项目转入固定资产。北辰区财政局已对69个区级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补充批复。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已清退安全文明施工费1607万元,无法清退的163万元已上缴区财政局。轨道交通集团所属企业5个合同预留保证金比例均下降到3%以下。滨海新区等5个区针对清欠数字不准确的问题,已重新调整报表数据。东丽区、蓟州区将清欠工作纳入2019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市体育局已将拖欠的民营企业工程款1844万元支付完毕。滨海新区采取将所属三个园区与国家级相关园区合作共建方式进行整合。北方文创集团已注销“僵尸企业”。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5.关于地方金融机构问题。渤海银行已调整5家企业授信客户风险分类级别。天津银行排查同业存款,统一调整科目归属。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已将13家中型企业调出小微企业贷款范围。渤海证券公司已就居间服务费问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递交仲裁申请。

6.关于海河产业基金问题。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投资占比收取投资项目分红款,已对装修费及弱电工程款1249万元进行账务处理。

(四)乡村振兴和对口扶贫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方面的问题。宁河区3个镇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5.48万亩,完成项目验收和上图入库工作。宁河区财政局收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17万元,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暂存结转资金356万元,根据项目验收及工程进展陆续拨付。武清区规范乡村公路报审、招标等建设程序,河北屯镇爱一路乡村公路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武清区、宁河区643座公厕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8.关于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方面的问题。青海黄南州教育局和西藏丁青县规范履行政府采购或招标程序。甘肃甘南州合作市规范使用资金,杜“搭便车”现象。援藏前方指挥部已将结余资金595万元上缴昌都市财政局,援青前方指挥部将结余资金2033万元上缴黄南州财政局。48个扶贫项目已陆续建设完成,滞留的援助资金已按进度拨付。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9.关于土地资源方面的问题。针对基本农田违规占用或撂荒、高标准农田存在违规地块问题,滨海新区对5.73公顷基本农田进行了复耕,拆除1.24公顷房屋院落,完成3.09公顷高标准农田违规占地拆除工作,对整改困难的农田,已纳入基本农田调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我市基本农田整改划补政策进行补划;北辰区对2016年以前违规占用的470.49公顷林地和苗圃,待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相关政策出台后统筹解决,2016年以后违规占用的92.7公顷基本农田,已完成1.9公顷的拆除任务。北辰区已建设完成2.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对闲置土地整改目标落实不到位和处置不到位问题,滨海新区已收回2宗、整理3宗、置换1宗土地,并将5宗土地纳入闲置土地管理范围并确定处置方案;北辰区已完成1宗闲置土地处置程序。

10.关于水资源方面的问题。滨海新区多举措解决部分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问题,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实施上下游污染联防联治。北辰区实施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双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启动农村给排水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工程PPP项目,确保水质达标。滨海新区、北辰区完成清理20处违规建筑物点位。滨海新区加快新上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启动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逐年提高污水处理量,切实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问题,南港轻纺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正在施工中。汉沽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正采取措施追缴企业拖欠的水资源税款。

11.关于林业资源方面的问题。市规划资源局研究提出了落实整改的措施。一是部署储备林相关工作,梳理谋划京津冀东南部生态屏障综合建设等一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积极申请地方政府债券90.5亿元,已用于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二是对营造林进度慢的区重点督查,改进检查验收方式,调整造林完成面积统计口径,2020年全市安排营造林任务15.32万亩。三是启动《天津“十四五”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分解任务。四是对纳入林业管理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存在养殖棚、农家院等问题,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专项检查,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五是将我市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纳入我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实现以图管理。六是正在办理林业病虫害等应急防控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批复手续。

12.关于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整改污染防治问题。一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生态环境执法互认协议,征求北京市、河北省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完善机动车超标排放处罚共享机制。二是对飞地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宁河生态环境局与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及其玉田、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签署执法工作协同框架协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三是推动落实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四是将65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纳入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超低排放任务。五是对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频发的12个街镇进行约谈。开展扬尘污染管控专项行动,采用降尘缸方法,监测乡镇街降尘量。滨海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空气质量达标率完成市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六是滨海新区制定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考核方案,已更新安装66个地埋式垃圾桶,剩余39个正在加快安装。

(六)重点专项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3.关于全市检察院系统问题。市检察院一、二分院及16个区检察院均落实了整改任务。其中,16个检察院扣押的涉案款2.9亿元已全部处理完毕;9个检察院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9亿元纳入当年预算管理;15个检察院历年涉案款孳息659万元已上缴国库;5个检察院已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资金1088万元;5个检察院估值3.6亿元的办公用房、10个检察院价值2930万元的专用设备等已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14.关于科技政策和资金问题。针对科技项目资金3.9亿元长期未使用问题,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专项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统筹安排使用产业并购、创业投资、天使投资三类引导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产业并购引导基金1.5亿元已上缴国库,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出1.5亿元用于对外投资和管理费用、上缴国库0.9亿元。南开区、蓟州区1055万元配套奖励资金已追加预算。滨海新区等6个区财政局已将7010万元奖励资金拨付区科技局。河西区等8个区已将奖励资金6705万元足额拨付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完成52个软件产业项目的验收。市电子政务信息与网络中心按照有关审批手续做好资金调整使用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密切跟踪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所获250万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15.关于市级单位信息系统问题。市检察院二分院等3个单位已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市教委等2个单位已完成16个信息系统评估检测工作。市教委将协调市大数据中心做好17个系统的异地备份工作,北方国际集团已完成异地数据备份。

(七)社会保障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6.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将3.6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拨付至市保障房公司。和平区已支出棚改项目资金1.16亿元,宁河区已支出棚改项目资金3051万元,剩余资金随拆迁进度陆续拨付。津南区、武清区、宁河区通过退还、调账等方式处置超范围棚改项目资金2.9亿元。和平区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房屋征收补偿款160万元。

17.关于医疗保险基金问题。市医保局组织所属单位积极整改。一是市医保中心已收回滞留在340家定点医疗机构的1.7亿元预付周转金。二是市医保中心已将长期挂账未清理的500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资金归还财政。三是市医保中心已注销25名死亡人员医保卡,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2.3万元已全部收回。四是190家医疗机构存在诊断、用药信息与实际不符现象,涉及的医疗保险基金81万元已全部追回。五是市医保局已删除5名不符合残疾军人条件的标识,停止享受残疾军人医疗待遇,并调整残疾军人标识的审核层级,相关款项全部收回。六是市医保局督促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等4家商业保险公司完成退赔工作,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已通过媒体告知参保人及亲属尽快办理报销手续。七是市医保监督所已追回安仁中医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违规资金17万元。

18.关于社会救助资金问题。市民政局组织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一是将违规享受救助待遇的88人取消资格或调整待遇,已追缴违规享受救助资金27万元。二是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将拖欠的集中供养资金9万元拨付至供养服务机构并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三是河东区2个街道办事处将28万元救助结余资金上缴国库。四是东丽区民政局将历年结余资金359万元上缴国库。五是对符合条件的385名政策兜底救助人员,已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八)重大投资项目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9.关于建设项目超概算超工期问题。外环东北部调线项目二类费用超概部分已纳入概算调整内容,其他2个项目通过加大前期勘察测绘、加强管线综合设计、优化前期设计方案等方式加强概算编制。针对乐园道等3个项目未批复初步设计即进行施工招标问题,各单位深刻汲取教训,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地铁上盖结建项目成本24.6亿元采取转出成本、调整概算内容等方式规范核算。

20.关于医院搬迁和新建工程项目问题。中医二附院等3家医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采取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流程控制、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加强合同管理力度。环湖医院已完成迁址新建项目工程结算工作,中医二附院已完成迁址新建一期项目工程结算,正在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代谢病医院正在组织迁址新建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环湖医院和中医二附院已将多计的587万元工程款予以减除,中医二附院将概算外列支440万元家具器具等支出从项目建设成本中剔除。环湖医院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质量的管理,降低安全隐患。

此外,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31项规章制度,加强资产资金管理,对处“僵尸企业”、虚增销售收入和资产权益、少计成本费用、潜亏挂账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九)上一年度未整改问题跟踪检查情况。

市审计局持续跟踪上一年度未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度,2个问题已经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完毕。

三、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大部分问题得到纠正,一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

(一)加强主管部门监管。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频发问题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业务管理,扎实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大惩戒力度,整顿行业乱象,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着力解决审计整改重视不够、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落实质量不高,尤其是屡审屡犯等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整改落实不力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强化审计整改协同。加强监督部门的配合,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合力,实现监督协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依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为加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国有企业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附件

国有企业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渤钢集团、钢铁集团、冶金集团、天铁集团、钢管集团因进入司法重整程序,51项问题已不具备整改条件。其他集团积极落实审计意见,整改问题金额175亿元,整改问题事项61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0%7项问题因资金紧张、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涉案等原因,正在整改过程中。

一、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北方国际等7家集团采取问责、调账等措施,纠正财务信息失真、资产损益不实等问题金额160亿元。二是轨道交通等4家集团按照规范程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长芦盐业等3家集团补充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核查并问责相关责任人,纠正决策不当问题,涉及损失或风险资金3.8亿元。四是长芦盐业和外经集团通过催收、诉讼等手段,追讨违规出借资金或开展贸易资金8.4亿元。

二、文化领域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天视卫星传媒等4家公司已将收支不实的4071万元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天视翔融等4家公司针对部分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已修订相关制度。三是津云公司等3家公司修订了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流程。四是北方文创所属2家事业单位规范了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五是北方报业等2家公司已对2887万元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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