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天津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6年第6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天津市审计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审计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制定2016至2020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方针,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践行“三严三实”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天津市审计局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创先争优等多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筑牢个人品德修养基础。促进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机关文明素质的提高,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审计干部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队伍,为审计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创建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标准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理想和信心,凝聚起为实现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的精神力量。坚持教育引领和审计文化建设,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实现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新成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推进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传播现代文明,培育文明风尚,每年前进一大步。尽早获得“天津市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并争取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健全和完善政治理论学习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持续不断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过程,加强党内法规、时事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内容的学习。抓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落实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注重发挥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团队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倡导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引导党员干部养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习惯,将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自觉把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要求融于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之中。自觉把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固化为干部职工的职业信念和价值准绳。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道德模范报告会、道德讲堂等系列讲座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知行合一。在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逐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实践活动,创新特色载体,营造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以点滴养成好习惯、好作风、好品德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展板、精神文明建设通讯等形式加大传播力度,力求达到学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三)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局机关总人数比例不低于30%,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引领志愿者发挥特长,开展常规化的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积极引导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因时因地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培育文明有礼行为规范。组织开展“爱审计,文明有礼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干部职工的文明风尚,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营造机关和谐文明的良好氛围,提升干部职工的个人素质和修养。组织以文明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专题知识讲座等活动,积极培育干部职工的文明有礼行为,规范言谈不礼貌、举止不端正、相处不谦和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干部职工争做文明审计人。严格执行《天津市审计局文明审计办法》,强化干部职工的文明审计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扎实做好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切实维护审计人员良好职业形象。通过文化走廊、展板、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倡导文明礼仪,规范文明举止。
(五)选树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选树“实干敬业好典型”、“党员先锋岗”、“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激励干部职工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积极参加我市各项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培育和选树机关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关爱家庭的道德风尚。
(六)办好“道德讲堂”。在局多功能厅设立道德讲堂,不断完善设施建设。定期在冬夏季全员培训及集中培训中,开展道德教育,丰富和拓展道德讲堂的主题内容及方式方法。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诵读道德经典、道德和价值观演讲等活动,用“礼仪”、“诚信”、“和睦”、“友善”等主题浸润干部职工的心灵,扎实推进干部职工道德素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行为意识。
(七)扎实开展“诚信建设”。坚持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诚信教育、诚信文化的传播,全面推进机关诚信建设。努力建设“诚信为本、质量至上、依法公正”的审计监督诚信体系,打造优质的“审计精品”,树立优质的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审计形象。坚持和完善审计公示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公示,确保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审计现场管理要求,规范审计程序,合理取得审计证据。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依法依规处理审计问题,完善审改分离,促进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转化和利用,促进审计效能的充分发挥,提升审计诚信形象。在干部职工中培育忠诚党、忠诚审计事业的优秀品质,养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优良作风。
(八)厉行勤俭节约。制定和认真执行勤俭节约制度规定,开展勤俭节约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局机关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精心打造节约型机关。在机关公共区域内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提示牌,增强干部职工勤俭节约意识,自觉厉行节约,主动参与节约行动。开展经常性的“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采取有效措施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
(九)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活动。结合道德讲堂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论语》、《道德经》等系列道德经典的诵读活动,倡导文明风尚,推进中华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在诵读中潜移默化地熏陶道德思想,在实践中修养个人的道德心灵,做好读书与审计工作结合,提升审计干部的道德修养、职业素养,增强为审计、为社会奉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丰富传统节日活动载体。以传统节日为节点,突出思想文化内涵,体现传统特色,丰富活动内容,渲染节日气氛,营造节日环境,增强节日文化活动的感染力。组织开展元宵节猜灯谜、清明节缅怀先烈、端午节吃粽子、中秋国庆节诗歌朗诵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亲身体验传统文化的魅力,培养积极向上,健康快乐的文化情操。重要节日,通过发短信向干部职工送去节日祝福,营造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
(十一)营造文明有礼机关氛围。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践行“天津精神”,做文明有礼的天津人。进一步繁荣机关文化,建立“审计书屋”,打造“文化走廊”机关文化阵地,提升干部职工文化素养,营造文明氛围;利用电子屏、宣传橱窗、展板等形式开展安全出行、低碳环保、文明礼仪等公益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弘扬和谐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十二)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把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巩固和扩大群众活动载体,丰富机关文化体育生活,建立各类文体社团等群众性组织。发挥文化软实力作用,提高干部职工文化品位,陶冶情操,激发创造活力,增强凝聚力、向心力。落实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局机关体育设施建设,健全干部职工的体育活动阵地,为广大干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必要的条件。打破“玩和乐”的局限,将“身心健康”、“团结奋进”、“培育团队精神”等积极内容贯穿其中。保证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清新高雅。
(十三)积极参与文明共建活动。推进结对帮扶困难村和联系社区工作,将困难村和社区设立为“爱助尊”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强化“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鼓励更多的志愿者参与文明共建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继续深化“双联”活动,组织好“送温暖”活动。为建设美丽天津、文明天津、幸福天津做贡献。
(十四)加强审计服务能力建设。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把握审计工作的主旋律,紧紧围绕审计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治理的主题,发挥审计促改革促发展促法治促反腐的重要作用,引导干部职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立足本职,不负审计使命。转变思路、转变方式,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破解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在揭露和查处问题,揭示风险隐患,促进完善体制机制政策上有新作为、新突破,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可靠信息,为促进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围绕城市发展、民生保障、区域协同、资源环境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方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提升审计服务质量。
(十五)加强内外优美环境建设。按照统一规范、文明有序、洁净优美的要求,美化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室内的卫生整洁,营造良好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执行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因地制宜开展植树护绿活动,优化局机关外部环境。
四、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行政财务处、综合处等。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争创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宣传等,形成党政群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合力推动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动,年末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团工会配合抓、党支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合理推动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领。充分利用局域网、党建刊物、文明网、党支部活动信息平台等媒体,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报道、事迹宣讲等,积极扩大对外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进一步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完善宣传手段,制作醒目的创建标识,引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把文明创建融入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
(四)创建经费保障。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行创建经费计划统筹使用。创建办公室负责创建经费的协调和使用,完善申请、审核、报批等程序,确保合理合规使用创建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五)强化责任追究。争创精神文明单位期间,对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由分管局领导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实行日常提醒、约谈。
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实行一票否决,3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发生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3.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
天津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