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3至2024年度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内部审计协会
时间:2023-05-30 14:43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内部审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以及对新时代内部审计的职能目标、业务范围及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受天津市审计局委托,天津市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市内审协会)拟开展2023至2024年度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相关程序参照《天津市审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内部审计在构建“1+3”全覆盖格局中的作用研究。主要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如何加强审计计划协同、成果利用协同、整改落实协同的有效做法;如何高效整合各方审计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及职业精神塑造培育等。(二)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研究。主要包括: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内部审计在促进组织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路径、取得的成效;审计项目与组织方式的统筹等。(三)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审计研究。主要包括: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研究;数字化审计的业务场景及数字模型搭建研究,大数据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创新应用研究以及探索建立与数字化审计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研究等。(一)申报对象。2023至2024年度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报面向全市有关高等院校、单位。(二)申报时间。各申报单位组成课题组,填写《天津市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于6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纸质件(一式3份)邮寄至市内审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nsh@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主题栏标明“2023-2024内审课题申报”字样。(三)工作安排。由市内审协会组成课题专家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围绕课题设计论证、课题研究大纲以及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和能力,择优立项2-3个课题。2023年7月发布课题立项通知,2023年12月组织开展课题中期检查,2024年3月底各课题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2024年4月组织开展结题评审。(四)课题经费。对于立项成功的课题给予课题研究经费5000元,拨付至课题申报单位。课题研究经费在研究启动时首拨50%,其余50%预留在课题验收结项后,凭市内审协会出具的课题结项证明予以拨付。对课题组未按立项要求完成阶段性成果及研究报告的,缓拨或停拨经费,情节严重的终止立项课题研究任务。(一)服务审计实践需求。强化对内部审计对象业务特点、管理模式、体制机制、改革方向、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选题研究,确保选题突出“应用型、小切口”的特点,充分体现实践价值。(二)强化过程质量把控。坚持求真务实、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以数据事实为支撑,提出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形成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精品。(三)规范课题行文表述。研究成果形式应为课题报告,同时注重规范行文表述,确保结构完整、观点明确、逻辑清晰以及语言通顺。(四)强化课题调研力度。将调研作为课题研究的重要方法,进一步强化调研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深入开展调研,把调研成果转化为科研成果,进一步助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内审单位可独立申报课题立项,也可与审计机关、高等院校或其他内审单位联合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四)课题组负责人应能够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组织、领导课题研究的能力。(五)课题组负责人以往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天津市内部审计协会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洛阳道洛华里4号附件:1. 天津市内部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
2. 天津市审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