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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2-03-15 11:20 sm.jpg big.jpg dy.jpg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恪守审计权力边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审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法治学习,先后两次邀请外部专家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天津市审计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审计局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审计法治建设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编制《天津市“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审计的总基调,大力弘扬“尚法尚新、求真为民”审计文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监督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高质量做好中央法治督查迎检工作,认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深入分析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报送法治工作情况。

(二)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2021年,我局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审计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持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树立审计执法权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1个审计项目获评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1个审计项目获评天津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

(三)完善审计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

认真做好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将依法审计落实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全面梳理地方审计法规规章制度,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将制定我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纳入市政府立法计划。根据新修订审计法和审计署对审计业务文书要求,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对正在使用的业务文书进行了全面归集和整理并统一发布,保证全市审计系统审计执法文书规范统一。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环节控制的意见》《审计业务会议办法》等质量控制规范标准;对标审计署优秀项目评审标准,研究制定《天津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探索建立《审计业务考评体系(试行)》,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和业务考评的激励促进作用。

(四)健全审计机关行政决策制度。

按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编制天津市“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制定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作为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决策事项目录。完善集体决策工作机制,要求法规部门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从合法性合规性角度对集体决策事项发表意见。修订《天津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天津市审计局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上会事项合法性审查范围的通知》,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集体决策的前置程序,对于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决策。2021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项,党内规范性文件11件,“三重一大”事项21件,各类合同60份,出具书面审查意见34份,有效降低了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五)健全审计执法工作机制。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国家审计准则和我局审计业务流程。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进行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市级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告。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审计业务数据及时上传审计综合管理系统。健全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制,制定并发布“天津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天津市审计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密切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协作贯通,把加强协调联动与促进信息共享贯穿到审计立项、实施、报告、整改等全过程各环节,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妥善处理复议诉讼和信访等工作,在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依法依规答复的同时,注意沟通的方式方法,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积极争取申请人的理解,避免矛盾激化引发舆情。2021年,我局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案件结果为我局胜诉;当年未发生新的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处理我局与民营企业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依法依规推进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自觉维护天津营商环境,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健全审计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加强执法监督平台管理,规范审计执法信息填报工作,及时反映我局执法人员信息和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情况,对执法检查信息完成情况开展抽查,确保审计权力在法定边界内运行。规范区级审计机关执法行为,强化对区级审计机关领导,深入开展现场实地调研,及时有效指导区级审计机关开展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6区审计局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增加抽查案卷数量,重点关注越权开展审计执法、执法程序不规范、“零问题”审计报告、参与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议事协调机构等情况,完成年度检查情况通报,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报告检查结果。加强审计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审计系统新入职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计100人顺利通过专业法考试。

(八)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

聚焦提升审计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审计业务质量,制定《天津市审计局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审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其分工方案,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制定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6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以宣传推广新修订审计法为中心,落实审计监督“四个必普法”责任。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宣讲、“八五”普法规划宣传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分析、机关运行和审计执法中法律风险点分析等法治专题培训。编制《审计干部应知应会法治知识汇编》,组织开展2次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审计法治主题书“法”展,1名同志作品在天津市法治原创作品征集评选中荣获三等奖。我局法规处获评天津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1同志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1名同志获评天津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职责,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将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审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于推进依法决策和提升审计业务质量的作用。注重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20218月,在全市审计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上,以《提高政治站位  依法履职尽责  着力推动我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对规范全市审计机关执法,提高审计执法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审计在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还不够突出,审计揭示的问题更多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层面;部分审计干部面对被审计单位干预或不配合审计执法的行为,不善于用法律手段捍卫审计执法权威;部分区审计局还存在一定数量的“零问题”审计项目,存在较大执法风险;政务公开方面,由于审计业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及敏感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受到一定限制,行政决策公开主动性不够、透明度不高,信息数据发布不够及时。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审计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对推进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的认识水平不到位,还没有找准对决策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的切入点;个别审计干部对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识不到位;市局对各区审计机关审计执法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审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把握不够准确,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发挥审计对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

审计机关的职责是监督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规范权力运行,承担着从总体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特别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更加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揭示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促进全市行政机关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举办依法决策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切实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审计干部法治学习要常态化,要紧密依托天津市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平台、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法治专题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应知应会法治知识推送等,不断提升审计干部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审计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

加大对各区审计局规范执法的检查力度,重点关注违规编制调整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履职越权执法、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审计执法文书及审计结论明显不当等问题,规范全市审计执法。组织开展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区审计局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内容。  

(四)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并突出审计特色。

落实全国“八五”普法工作要求,重点做好宪法、民法典,特别是新修订审计法的宣传工作。组织好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的宣讲,稳步推进“两办规定”进党校、进机关,提高经责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发挥审计“法治沙龙”等宣传阵地作用,调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五)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聚焦主责主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把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审计,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积极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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