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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1-03-30 09:55 sm.jpg big.jpg dy.jpg

2020年,天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恪守审计权力边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20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局党组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

局党组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审计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全方位提高审计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牢固树立审计执法权威,有力推进审计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扎实开展工作,坚决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着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能力,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作用。

(二)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马珊珊同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局党组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审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亲自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贯彻落实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审计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审计执法数据,严格按照审计法律法规要求,形成天津市审计局政务数据共享“四清单”并提交市委网信办,有力支持地方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二)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突出审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抓好重大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深入开展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三大攻坚战”审计、社会保障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持续跟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专项审计,开展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小金库”专项检查全市土地出让专项审计调查、绿色生态屏障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等重点任务,着力加大国企混改审计力度,在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审计法规制度建设。

紧紧围绕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稳妥推进《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性规章实施情况评估,调研地方性法规修订需求。围绕审计改革创新事项,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及时研究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及时出台指导性文件,强化审计机关对审计对象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全市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统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形成天津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为做好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奠定基础。按照市司法局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与民法典规定相冲突的法规、规章和文件筛查工作。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

根据中办、国办新修订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审计署相关要求,研究全市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并报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召开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通过《天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天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重要审计项目报告、重要文件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审计机关业务会议制度,优化审计业务流程,重大审计处理处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审计业务决策层次和水平

(二)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健全完善以审计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审核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处理涉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涉法纠纷处置、审计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为防范审计风险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

研究落实我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理顺公职律师管理机制,组织5名公职律师广泛参与到机关涉法事务和审计业务工作中,通过参加审计业务会、接受法律咨询、参与研究疑难问题等形式,提高审计法治建设科学化水平,降低审计执法风险。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程度确保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得到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审计

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依照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认真执行审计法定程序,提前向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提前告知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审计进点会,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方式,充分征求审计对象和有关单位对审计结论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新领取执法证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协调推进审计执法证制证工作。

(二)规范审计业务文书使用。

严格按照审计署统一制式审计业务文书模板,健全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计业务文书体系,规范审计全过程记录。依托审计监督“一张网”管理系统,逐步扩大审计业务文书和相关资料电子化范围,实现审计监督全过程留痕管理。

(三)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

扩大合法性审查范围,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党内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强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充实合法性审查力量,在法制机构人员的基础上,整合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力量,参与到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提高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审计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典型差案评查的通报精神,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结合审计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审计执法专项整治方案,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有针对性地检查和纠正审计执法理念有偏差、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执法不作为、违反执法程序等问题,加强督促落实整改,提升审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发挥市区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健全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跨部门协同办案机制,推动审计与其他监督实现有效贯通。多措并举推动我市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完善与多个市级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将审计人员、审计内容、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进行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市级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优化审计流程,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督促业务数据及时上传审计“一张网”系统。健全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制,优化审计复核审理流程,强化审理部门和法规部门的审核职责。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

组织全体审计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培训和考试任务。按照平台职权与权责清单对应的工作要求,以及新建平台升级要求,规范基础执法信息归集上传。依据审计进度及人员调整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准确维护执法检查信息,切实发挥平台对审计执法的动态监督作用。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应对能力。

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及审计署相关工作要求,注重提高审计质量,从源头防范复议诉讼风险。坚持抓早抓小,指派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按要求填报全国行政复议平台数据、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数据,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分析。2020年,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次;作为被申请人办理行政复1次,审计署作为复议机关做出复议维持决定。

(二)提升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水平。

积极应对信息公开申请和信访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做法的实施细则,稳妥处置信访事项,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努力使信访工作实现机制创新、责任落实、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化解不稳定因素。

八、扎实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实行审计机关学法用法常态化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法律法规等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审计人员重点学法内容,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审计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强化审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市审计系统6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注册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举办审计法治专题培训,主要负责人为全市审计系统作专题报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天津审计法治建设》,邀请专家学者主讲《民法典新规解读》,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

(二)严格落实审计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审计监督“四个必普法”制度。将开展年度述法作为局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实行领导干部述职同时述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领导分别为全体审计干部、分管处室、本处室讲授法治课。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和观看庭审视频。认真组织“服务大局普法行”各项活动,分领域落实普法责任,对审计监督范围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定点帮扶村等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从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延伸。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精心组织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首次探索与社区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共派遣114名干部参与社区值守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过推送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构筑宣传阵地,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运用局机关内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等方式,积极推送与审计工作和机关管理、日常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审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020年,天津市审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审计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备,依法审计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还有待改进创新;对照新时代法治工作新要求,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相对不足,依法审计和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对全市审计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和业务领导还不够充分,区级审计机关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量日益增加的矛盾比较突出,法治建设工作专业力量投入普遍不足,全市审计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存在不均衡。

    2021年,天津市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更加积极有效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审计之为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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