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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内审工作实现精准指导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19-12-20 10:29 sm.jpg big.jpg dy.jpg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审计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高质量开展内审工作,2019年天津市审计局印发《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调研及检查的通知》,细化调研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市1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检查,针对各单位在内审计划管理、审计项目规范实施、审计成果运用、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编发4期《内部审计工作指要》(以下简称《指要》),涵盖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安排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成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交流分享、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几点意见等内容,在内部审计微信群发布。通过搭建平台,不定期发布指要信息的形式,实现对全市内部审计机构的深度交流和定位指导。

  在内审计划管理方面,一要加强工作统筹,通过优化整合审计项目和审计资源,缓解审计任务压力和审计人员不足等问题;二要科学安排内部审计计划,围绕国家和单位工作重心,结合单位业务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编制年度审计计划。三要执行审批和备案制度,加强单位党组织对内审工作领导,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汇报,定期向审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

  在内审成果运用方面,审计机关一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必审内容,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描述和评价。二要增加对内部审计成果评估环节,将内部审计发现并已整改问题作为审计事项进行审核研判,报经审理部门和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同时,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整改第一责任人。

  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一要强化计划管理,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对短期内已接受过审计的领导干部一般不再重复安排审计,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二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既要在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评价,又要全面辩证客观审慎作出结论。三要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方面,一要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分级复核制度,根据组织规模、架构和业务量的不同,结合单位特点划分复核层级,实现审计项目分级质量控制,明确各层级的工作责任。二要对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实行规范管理和定期评价,加强审计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取证材料等方面规范,从审计项目投入人员和业务经验、工作程序履行、审计方法运用、审计内容完成度、沟通协调有效度、审计问题采纳度、审计报告规范性等多维度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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