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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制定社会审计服务评价标准进行总体评估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19-02-18 14:45 sm.jpg big.jpg dy.jpg

  为积极应对审计工作密集集中的特点,适应审计高标准的新要求,天津市司法局内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补充力量不足,纾解审计压力,高效完成任务。2017年至今委托3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1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借助外力开展审计工作,天津市司法局内审部门制定了《社会审计服务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进行了总体评估,开创了审计借助社会力量规范发展的新局面。

  《评价标准》将整体委托活动各环节进行解构,对关键节点逐一对照项目需求和服务合约进行横向比较,衡量审计预期目标和审计工作达成效果,按照审计主体、审计过程、审计质量、审计服务和审计成果等10个方面,形成系统的评价标准细则。针对每一项标准进行赋分量化,直观地反映审计机构整体服务质量,增强了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

  按照《评价标准》,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1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做了总体评估打分排名,对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整体工作情况和预期效果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从审计规范性、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准确性、审计工作质量和技术专业程度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为今后选择委托合作机构和评价考核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社会力量开展审计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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