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5-09-16 11:15
天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密围绕审计署“科学规范提升年”部署要求,深入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创新运用“重宣讲、建制度、搭平台、严审理”整改质量控制策略,推动实现整改宣传更加深入人心、整改要求更加科学规范、整改督办更加迅捷有力、整改结果更加真实完整,审计整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一是注重宣传解读,确保审计整改落实手动心明。坚持将审计整改宣传作为落实“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措施之一,组织梳理归纳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等资料,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宣讲提纲,制发《市审计局关于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宣传工作的通知》,结合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实际情况,利用进点会、反馈会或审计项目后“培训课”时机,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的宣传解读工作,形成全员宣讲的浓厚氛围,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意识和整改措施落实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审计整改环节科学规范。针对审计整改类型区分、结果认定和追责问责等环节不够科学规范问题,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关键节点制度化建设,2024年制定并印发《天津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试行办法》《天津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明确了整改类型划分和整改状态判定标准。2025年3月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审计局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细化了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具体情形和实施流程,为审计整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三是搭建整改平台,确保审计整改系统高效运行。以开展全市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为契机,深入推进智慧治理平台审计整改子系统构建工作,系统建成后,将实现用户从审计机关扩展至整改责任单位,实现跨部门和跨系统对所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全口径”“全流程”线上督促、督办和反馈;审计机关作为整改工作启动端,实现整改信息点对点下发;整改责任单位按照时限要求线上反馈整改完成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审计机关审核研判整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运用统计分析功能实现对整改全过程管控,有效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计整改结果真实完整。为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严防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建立了审计项目实施部门、牵头组织部门和整改专职管理机构三级把关制度,压实对拟销号问题的实质性审核责任。为强化审计整改质量内部监督,增加整改专职部门审理职责,对全部审计整改销号事项按照“见账、见物、见文件”的标准,逐项检查整改落实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
下一步,天津市审计局将着力推动解决审计整改方面存在的“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等问题,以科学规范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推动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机制,以科学规范的审计整改助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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