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4-11-25 16:14
为持续加强重大财政资金跟踪监管、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重大财政资金“嵌入式”内部审计等工作,着力推进对重大财政资金的协同监督和多元共治。近期,天津市审计局研究编制《关于重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监督重点的工作提示函》(以下简称《工作提示函》),印发市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党委政府及资金使用各项目单位,旨在加强风险源头防范,确保重大财政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
《工作提示函》围绕五个层面提出38项审计监督重点,聚焦发展改革部门履行项目统筹推动职责,重点关注开展项目申报审核、要素保障、情况监测等方面情况。聚焦财政部门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关注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情况。聚焦各行业主管部门重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职责及对所在领域的行业监管责任,重点关注项目申报、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情况。聚焦各属地党委政府组织领导职责,重点关注自查评估、资金监管、绩效管理等方面情况。聚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建设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内部管理监督等方面情况。
《工作提示函》要求,各单位要聚焦重大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管理使用,坚决扛起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廉洁关。要增强“源头防范”主动意识,紧盯资金流、项目流、实物量等要素,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认真对照审计监督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将风险处置于萌芽阶段。要严肃财经纪律,守牢底线红线,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确保重大财政资金用足、用好、用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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