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4-08-27 16:47
一是关注资产建章立制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是否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资产管理环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制度脱节等情况,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刚性约束。
二是紧盯资产日常使用处置。从“小”处着眼,关注固定资产入账情况,抽查重点资产与现场实物逐一对比,尤其对以赠送、划拨等方式取得的资产是否做到账实相符。从“微”处入手,审查单位资产使用、处置等事项审核流程是否规范,应处置资产是否进行专题研究、妥善处理。进一步转变被审计单位“重配置、轻管理,重使用、轻节约”的理念。
三是聚焦闲置资产盘活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核查房产出租出借流程手续是否健全、收益入账是否完整,闲置房产是否制定针对性盘活方案,有无“半拉子”进度工作。进一步掌握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助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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