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3-12-25 14:20
近日,市审计局印发修订后的《天津市审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全面衔接我市推进公职律师管理的办法措施,对审计机关公职律师运行经验成效进行固化,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制度保障审计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
新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公职律师的定义、指导思想、领导机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管理机制、年度考核、退出情形、保障激励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等内容,对近年来推动公职律师参与审计业务,服务保障重大决策,以及公职律师承办法律事务流程进行了新的、更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参与审计业务会、重大疑难法治问题会商、人才储备使用、履职能力保障衔接等重要机制,明确应当听取公职律师意见的决策事项清单,保障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推动公职律师从“有形有责”到“有为有效”转变。
截至目前,市审计局共有公职律师12人,今年以来共承办各类法律事务130余件,在服务和保障局党组依法决策、业务部门依法审计、综合部门依法管理,保障审计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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