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区审计局:
为总结表彰2020至2022年我市内部审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者奉献担当、创新发展的新风貌,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计划批复意见的函》(津评办发〔2023〕3号)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内协发〔2023〕34号)精神,结合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天津市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市内审协会)今年继续在我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时间范围:2020至2022年度。
表彰活动面向我市各单位(含中央驻津、民营、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不限定会员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特别说明不能参评的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审计工作手册。
2.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健全,独立性较强,人员配备合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
3.内部审计工作能够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4.在数字化转型、科技强审等方面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与业绩。
5.内部审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积极探索质量评估工作,3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拥有一支胜任审计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队伍,并积极参加市、区审计机关、市内审协会组织的活动,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积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
7.单位或下级单位,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
(二)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中能够发现、揭示重大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及线索。
3.重视学习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连续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不少于2年。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市内审协会成立“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内审协会会长担任,副组长由秘书长担任,“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内审协会秘书处,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把“双先”质量关,确保能够把工作业绩突出、思想作风过硬、领导满意、群众认可的内部审计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遴选和申报阶段。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区域、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经验体会的总结,积极组织好本区域、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交流、“双先”遴选及申报工作。由于目前各区均无内部审计协会,市内审协会委托各区审计局负责本区“双先”遴选推荐工作。市属各部门、各企业集团由总部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遴选申报。
各区审计局、各部门、各单位于2023年9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提交“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电子件):
1.推荐的先进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见附件1、2,一式2份,登记表电子版在天津市审计局网站https://sj.t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推荐的先进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先进工作者经验交流材料一式1份。经验交流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详实具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加盖公章;
3.各推荐单位本次“双先”遴选工作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二)审核和评选阶段。
2023年9月中旬至下旬,“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各项申报材料,依据三年来参评对象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市内审协会工作(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专题交流活动、内部审计宣传工作等)参与情况,2022年度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大检查有关情况及各推荐单位“双先”遴选公示情况等内容完成初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交初审结果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公示阶段。
2023年10月上旬,“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名单在天津市审计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表彰名单确定阶段。
2023年10月中旬,“双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市级表彰名单及推荐全国“双先”名单。
(五)表彰阶段。
2023年11月至12月,待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全国“双先”表彰名单确定后,市内审协会召开我市内部审计“双先”表彰大会,宣布表彰决定,向先进单位颁发奖状和奖牌,向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宣传交流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事迹。
五、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依据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统计数量,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度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大检查的有关情况和市内审协会工作参与情况等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3)。各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含中央驻津单位)的具体分配名额,由“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未收到分配表彰名额通知的单位,可按评选条件直接向“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个先进单位或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由“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遴选。
分配名额的各区、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集团(含中央驻津单位)对分配的参评名额应从严掌握,可不报或少报,超名额报送的一律予以退回。分配的参评名额原则上不得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之间进行调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剂的,应向“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六、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总结近年来本区域、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内部审计发展的详实情况。
(二)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切实以评选条件为依据开展评选和推荐工作,不能凭印象、凭经验。通过严肃认真的评选,将本区域、本系统公认的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出来,真正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申报程序,要充分听取本单位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认真进行公示后进行推荐或申报。
(四)本次表彰的先进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先进工作者应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五)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开展,一般不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此次分配给党政机关的先进单位名额只能用于党政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参加先进工作者遴选。
(六)中央驻津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只参加天津市市级“双先”评选活动,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所属中央单位进行推荐。
(七)申报单位不得通过多个渠道分别申报先进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先进工作者,已申报先进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不得从中遴选先进工作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八)上报材料、表格中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不得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印章代替。
七、联系方式
市内审协会“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孟春梅 李彦 23254948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洛阳道洛华里4号
邮政编码:300050 电子邮箱:tjnsh@163.com
天津市审计局网址:https://sj.tj.gov.cn
附件:1.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登记表
2.天津市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3.表彰名额分配总表
2023年7月24日
天津市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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