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审计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走深走实,日前,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天津市审计局关于推进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十二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审计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力推动内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围绕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从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引领、优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推动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建设、加强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培训、加大内部审计质量检查力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吹哨报到”机制、加强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促进内部审计学科建设、支持指导天津市内部审计协会发展壮大等方面,细化推进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结合局机关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将12项措施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部门。
天津市审计机关将以《措施》出台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环境,加大督导问效。充分运用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全面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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