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关爱版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信息
天津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2-09-27 09:42 sm.jpg big.jpg dy.jpg


一、执法主体信息

(一)审计机关的名称:天津市审计局

(二)负责人:张健

(三)办公地址河西区琼州道97号和友谊北路29

(四)执法类别:审计监督

(五)执法区域天津市

(六)联系方式23251540

(七)监督电话23236068

二、执法人员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

三、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

天津市审计局权责清单

四、执法程序信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四)《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

(五)《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办法》

(六)天津市审计局审计业务操作流程

五、救济渠道信息

(一)对财政收支审计决定不服,可以在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天津市人民政府裁决。

(二)财务收支审计决定不服,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或审计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或审计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封存通知不服,可以在封存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或审计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封存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审计局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审计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97号 邮编:300200 电话:022-232581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55 津ICP备20000001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1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