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审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000125778/2020-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审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审办字〔2020〕23号
主    题 :
财政审计\审计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审计局2019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以下简称《条例》现报告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要求,报告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修订后的《条例》精神,围绕审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在细节一是主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发《天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性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要求机关各部门在承办公文的起草阶段,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按期对制发的公文逐条进行公开属性检查,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全部公开。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发布天津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充分利用天津政务网、局门户网站及局域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截至年末刊发政务微信421条,发布量较上一年度提高25%。四是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由起草公文的部门负责人、局保密办进行保密审查,对不属于国家秘密、未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利用局门户网站和天津政务网平台,主动公开政策规章文件、重大调整和人事任免、审计结果公告,以及本单位工作动态等信息。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9件,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9件,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80件。主动公开公众关心和关注的信息,对照本单位发文登记簿,逐一公开各类文件。内容包括:《天津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报表》等预决算文件、《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 于田县 民丰县2018年度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公告及解读文件、《天津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等重大调整及人事任免文件、《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通知》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关于印发刘健同志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等审计重点工作及工作动态等。

)报送主动公开纸质文件情况。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本年度向设在天津市行政服务许可中心、天津市图书馆、天津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117件,提供纸质文件均附1份政府信息公开报备目录,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82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和实践,着力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审计机关监督职能的特殊性限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下一步,要加强信息公开主管处室和其他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衔接、沟通,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制发公文公开核查,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与数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主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114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