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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解读

来源:天津审计局 时间:2020-09-14 09:06 sm.jpg big.jpg dy.jpg

日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工作指示、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和我市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结合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天津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推进审计项目实施解读如下。

一、一旦发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如何实施现场审计?

疫情初期,具备完全审计条件的,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尽量减少现场审计时间,同时加快收集现场审计所需资料,确保稳妥应对疫情发展变化,为非现场审计做好准备;具备非现场审计条件的,可同时成立若干个审计组,“并行”或“穿插”开展多个审计项目的非现场审计,待具备现场审计条件时再开展现场审计核实;确实不具备审计条件的,暂缓实施现场审计。

二、发生疫情高峰,如何保障年度项目计划有效执行?

严格按照我市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对审计项目计划实行“分类控制”,渐次对低、中、高风险区域的审计对象开展审计。按照市委、市政府、审计署要求,将涉及疫情防控的事项纳入各类审计项目的审计范围予以重点关注和反映,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款物、支持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等重点审计。

三、如何对审计项目计划实行“分类控制”?

涉及各类医疗机构、承担一线防控任务的重点单位、村居街镇的审计项目,暂缓开展,或变更部分延伸审计对象,或调整部分审计内容;审计署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审计署及有关业务司的要求进行;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项目,按规定时限完成并提交审计报告;与国有企业混改相关的审计项目,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混改计划靠前安排;其他各类审计项目,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渐次对低、中、高风险区域的审计对象开展审计。

四、受疫情影响确需调整审计范围和内容的,应坚持什么原则?

在保持既定审计目标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坚持审计事项“有增有减”,适当调整部分审计范围及内容。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继续实施的审计事项,经局领导批准可进行相应调减,上级部署的审计任务应征得其同意。按要求对审计事项、组织方式、实施时间等作出调整后,要相应调整并认真落实审计实施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缩减审计范围和内容。

五、如何保障审计项目质量?

采取不同方式实施的各类审计项目,必须坚持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方式灵活、标准严格”。严格执行法定审计程序,不得降低审计质量标准,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对于审计发现问题,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有效运用“三个区分开来”进行定性和处理,确保审计结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对于确实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继续核查的重大问题线索,应建立线索台账,待具备现场审计条件后深入核实,确保查深查透。

六、如何提高审计效率?

大力推进审计创新,灵活运用“线上”审计、送达审计、现场审计等有机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审计效能。在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后,因疫情防控耽误的工作,要通过创新技术方法、增加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实现“以丰补歉”。

七、疫情期间开展非现场审计,如何取证?

  因客观条件制约,对需要通过观察、盘点、拍照等方式取证的,可以采取视频录像、视频会议、电话问询、邮件传真等方式获取证据。证据提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是相关事项的当事人或者有权的信息发布者,并以适当方式清晰标注所提供证据显示场景的时间和地点,同时准确记录证据提供者的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八、如何保证远程取证的可靠性?

对于重要事项的远程取证,为避免单一证据的充分性不足、证明力不强等风险,可以采取向不同证据提供者核实、辅助证据印证等方式交互验证。

九、如何做好审计人员调度?

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大力量投入,搞好人员调度,全力保证审计项目需要。对于列入下沉社区、推动复工复产人员名单,但尚未安排具体工作、处于待命状态的人员,一律编入审计组先行参加审计项目,待分配具体任务后再从审计组撤出。对于因疫情防控形势任务变化,结束下沉社区、推动复工复产工作的人员,应统筹安排使用,避免出现“人等事”现象。

十、如何保障审计一线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综合部门积极主动为审计一线服务,认真帮助解决审计一线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审计组要严格遵守我局疫情防控规定和被审计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审计组长的防控责任,进一步完善审计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审计组人数较多的,应酌情拆分至不同办公场所或不同延伸单位,或通过现场与非现场审计方式予以调节,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集聚,切实保障审计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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