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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1-12-16 16:33 sm.jpg big.jpg dy.jpg

121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审计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刘金龙介绍了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情况,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一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日,受天津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马珊珊向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了《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2020整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2020整改报告》客观反映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检查工作推动有力度、有效果,建议有针对性,审计机关紧扣中央和市委关注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显著,内容全面详实,为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提供了重要参考,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与历年相比,《2020整改报告》呈现以下亮点:一是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监督功能,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二是密切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以及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协作贯通,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合力。三是推动有关区、部门和单位细化措施、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整改的转变,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2020整改报告》在总体反映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对涉及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社会保障审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及国有企业审计6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做了具体反映。针对审计整改问题,从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加强监督部门协作配合方面提出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3条意见

从审计整改结果看,《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2020审计报告》)指出的553个问题,92%的问题得到了纠正,相关区、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各类制度145项,对86名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相关问题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2020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绝大多数已得到及时纠正,个别问题因历史遗留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解决的正在整改过程中。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深入分析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之因”。精准聚焦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计机关、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在统筹、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对推动审计整改的督促作用。深化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以及人大监督等协同贯通机制,发挥审计整改监督合力。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督察,推动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加大对典型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力震慑。研究规范审计整改约谈程序,提出约谈意见建议,将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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