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时间:2021-12-14 11:03
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天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珊珊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提出了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审计整改工作,一致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审计机关紧扣中央和市委关注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整改检查工作推动有力度、有效果,建议有针对性,内容全面详实,为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提供了重要参考,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提出坚持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加强监督部门协作配合等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协同性和严肃性。精准聚焦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计机关、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在统筹、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定位,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对推动审计整改的督促作用,推动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健全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密切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及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协作贯通,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合力,研究规范审计整改约谈程序,提出约谈意见建议,将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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