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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审计局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两则规定

来源:和平区审计局 时间:2021-02-24 10:22 sm.jpg big.jpg dy.jpg


为加强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和平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和平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天津市和平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天津市和平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该两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我局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重要平台,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按照审计目标和重点事项,规范审计计划制定程序,加强科学规划和项目统筹,强化经济责任联席会议作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权力规范运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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